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方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執行。
(一)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藥學和中藥學兩類,每類包括4個考試科目。
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共同考試科目。
(二)考全科(四科)報考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三)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級別為“免2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或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凡符合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五)報考專業參考目錄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發布2015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號)精神,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的解釋和界定,共包括本科、專科和中專三部分專業參考目錄(附件1)。研究生學歷層次的一級學科與本科的專業類具有對應性,可依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學位〔2009〕10號)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規定,對照本科專業參考目錄來界定。
(六)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指在涉藥單位從事藥品生產、使用和銷售的人員的工作。
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10月15日 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客觀題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客觀題
10月16日 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客觀題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客觀題
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請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錄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
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7月16日9:00—8月5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報名流程如下:
1.用戶注冊和填報信息。
請考生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并填寫《考生報考承諾書》(見附件2),首次登錄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聯系電話必須為本人)。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錄系統填寫報名信息,所填個人信息要真實準確,報考級別、科目要符合條件要求。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深圳市屬單位、駐深單位、駐深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選擇省市時,請直接選擇“深圳市”而非“廣東省”。網上報名時選擇“深圳市”的,安排在深圳市的考場考試。
2.報名信息修改。
考生如要進行信息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考生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考試且有科目合格的,請認真核對檔案號是否與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則無法滾動計算成績。出現該種情形時,考生可在繳費前聯系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要求修改;考試結束后,再提出檔案號信息修改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不予受理。
3.電子照片上傳。
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于制作準考證,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轉換后的照片小于15k。
4.報名表打印。
考生完成信息填報、照片上傳和報名信息確認后,請下載并打印《2016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4,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結束后,由于是全國統一網報系統,系統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5.繳費。
我市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及附件5要求的其他材料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簽字、蓋章并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布后,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復審。
打印準考證和考試
1.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6年10月10日 9:00—10月14日 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2.考生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點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踩點,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3.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他電子設備(考試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粵價函〔2008〕729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
考試地點
本次考試在深圳設有考點。考點詳細地址以準考證上的標注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