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報考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根據材料和本人情況如實、準確填報報名信息,并對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上傳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電子照片。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
6.司法行政機關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報名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處理,并按規定向報名人員所在單位、院校通報。
報考流程
報名人員進行網上報名前,應登陸廣東省司法廳門戶網站(www.gdsf.gov.cn)或廣東司法考試網查看我省關于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1.選擇報名地
網上報名時,報名人員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選擇廣東省各地級以上市進行報名。
2016年我省廣州、韶關、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江門、湛江、梅州、河源、清遠、東莞、中山單獨設置考區;茂名與陽江合并設置茂名考區;肇慶與云浮合并設置肇慶考區;惠州與汕尾合并設置惠州考區;揭陽與潮州合并設置揭陽考區,共設置17個考區。
除考試在考區市舉行外,分數核查、資格申請、證書發放等事項均在報名所在市辦理。請報名人員就近選擇報名市。
2.閱讀報名地公告
報名人員進入報名網站后,應仔細閱讀“重要事項”、司法部公告及我廳公告,了解報名條件,掌握報名政策要求,熟悉報名流程,對照本人情況,確定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
3.填寫報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確認承諾
報名人員進入報名信息填報程序后,應當由本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并須承諾所填信息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或不實信息,由本人承擔相應法律后果。如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在規定的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期限內,須提交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證明材料。
報名人員必須牢記自己設置的密碼,以便進行報名信息查詢、信息修改、交納考試費、打印準考證、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等操作。
4.上傳電子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要求和報名系統提示上傳本人近三個月內正面、免冠、彩色(藍、紅、白色底)證件電子照片,照片必須清晰完整。照片需顯示雙肩、雙耳,露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化濃妝,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背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照片類型為jpg格式,標準尺寸為413像素(寬)×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報名人員可參照 《電子照片制作指南》編輯,但不得對照片內容進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還須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照片,證明照片必須清晰完整。
電子照片上傳后須等待工作人員確認,確認通過后方可交納考試費完成報名。請在提交照片后留意頁面 “電子照片上傳” 欄提示的確認結果回復時間,按時登錄報名平臺查看照片確認狀態。
凡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上傳非證件照片、他人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規定要求,并不能及時進行更新的,視為放棄報名。
5.網上交納考試費
根據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司法考試費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1]555號),2016年我省國家司法考試收費標準定為每人人民幣340元。
報名人員在交費期限內,使用本人或親友以往曾成功實現網上支付的銀行卡,通過網上報名系統交納考務費,我省不再接受現場交費。為順利完成交費,推薦使用IE8以上版本瀏覽器。
考試費交納成功后,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報名人員只有交納考試費后才完成網上報名程序。
銀行卡扣費后,報名系統狀態反饋可能有延遲。如仍顯示“未交費”,請耐心等待48小時后重新登錄查看。
報名人員交納考試費后,因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無法參考的,交納的考試費不予退還。
交納考試費需開具財政票據的,可在10月17日至31日(雙休日除外)期間,到報名所在市司法局憑身份證、報名憑證和準考證申領。
6.打印報名憑證
報名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打印報名憑證,并自行保管。
特別提示:
根據司法部統一安排,我省實行報名全程網絡化管理,現場不設交費通道,報名人員一律通過網上報名系統交費。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在報名過程中遇到疑難問題的,建議就近向有報名經驗的親友尋求協助。如仍無法解決的,可向報名市司法局電話咨詢。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經咨詢后仍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經電話預約后到報名市司法局,在工作人員指導下自行完成網上報名流程。涉及交費問題的,報名人員到現場前,報名狀態須為“上傳電子照片完成”且確認狀態“已通過”,并請務必自帶本人或親友以往曾成功實現網上支付的銀行卡。否則無法完成交費。
7.自行打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可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彩色、黑白均可)。
報考時間及費用
報考時間:考試時間請關注相關部門官網。
報考費用:律師資格證報考費用為260元
咨詢電話
凡涉及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具體政策事項,可向各地級以上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電話咨詢。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深圳:0755-83053807